我县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试行办法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5-02-02 09:02 浏览量:2613
近日,我县出台《岱山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评价工作坚持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社会评价、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领导班子作风状况评价与一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评价内容以“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作风建设工作任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作风建设的其他情况”等为主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状况评价工作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评价内容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五项内容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评价结果运用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彰和肯定;对作风状况差、群众不满意的,应视情给予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进行组织处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该《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评价工作坚持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社会评价、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领导班子作风状况评价与一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评价内容以“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作风建设工作任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作风建设的其他情况”等为主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作风状况评价工作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评价内容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五项内容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评价结果运用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彰和肯定;对作风状况差、群众不满意的,应视情给予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进行组织处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实现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