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实施办法规范“两个责任”落实
资料来源: 县纪委办公室 日期:2015-08-26 08:08 浏览量:2548
近日,我县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列清单”形式,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细化明确。
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从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明确了党委21项责任内容,具体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组织领导、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教育监督、检查考核、支持纪律审查工作、选好用好干部等9个方面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担协调推动、教育监管,示范带头等7方面责任内容;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分管责任共5项具体内容。监督责任方面,详细规定了纪委承担组织协调、执纪检查、正风肃纪、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理等8项责任内容。
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办法同时还明确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履职报告制度、评议分析制度、督查督导制度、谈话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基层落实制度”等10项保障机制。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我县“两个责任”落实,形成新常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从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明确了党委21项责任内容,具体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组织领导、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教育监督、检查考核、支持纪律审查工作、选好用好干部等9个方面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担协调推动、教育监管,示范带头等7方面责任内容;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分管责任共5项具体内容。监督责任方面,详细规定了纪委承担组织协调、执纪检查、正风肃纪、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理等8项责任内容。
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办法同时还明确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履职报告制度、评议分析制度、督查督导制度、谈话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基层落实制度”等10项保障机制。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我县“两个责任”落实,形成新常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