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虞国满贪污、受贿被判刑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4-27 04:04 浏览量:11695
经查,2006年至2008年期间,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虞国满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5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2000元,个人分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
经查,2006年至2008年期间,县安监局原副局长虞国满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5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又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2000元,个人分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