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岱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党支部书记金开元贪污64万余元、受贿30.5万元获刑十五年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3-15 11:03 浏览量:12297
2009年至2011年期间,金开元利用担任岱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全面负责该段事务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手段,2次侵吞该段工程款共计人民币643500元。另外,2006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担任岱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全面负责该段事务的职务便利,索取以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5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1年9月7日,金开元被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县金开元并被岱山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