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日报:岱山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法规测试不合格暂缓定职
资料来源: 日期:2011-11-17 09:11 浏览量:2946
近日,岱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政基本法规知识测试制度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职前需参加廉政基本法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将延后定职。
“这项制度在全市还是首创,通过测试,前移教育关口,把好机关干部队伍‘入口廉政关’,有利于推进整个机关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岱山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廉政基本法规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是机关干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每年集中举行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录用次年初,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测试总分为100分,70分以上(包括70分)为合格。缺考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暂缓定职,试用期顺延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