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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业何以尚:12则家训 10条乡约 传承相守500年

资料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期:2017-02-19 10:02     浏览量:12809

何以尚

  何以尚(1526-1594),字仁甫,生于广西兴业县石南镇东山村,明朝举人,历任江西建昌县儒学教谕、户部司务、户部主事、南京大理寺丞、鸿胪寺卿等职,官至太卜寺卿,赐进士出身。

  何以尚官声清越、忠诚正直,曾冒死救海瑞,抵制首辅严嵩胡乱动用库银,弹劾另一个首辅高拱专权腐败等。1590年,何以尚致仕还乡。还乡后,何以尚十分关心家乡事业,倡建兴业县街上的登云桥和通往郁林州道路的鸣水桥,鼓励乡民发展农业生产,并撰有一副对联勉励后人:“植树修河山水秀;精耕细作物阜丰。”曾著有《便蒙诗训》、《忠孝经》。

  何以尚故居

  何以尚故居座落在广西兴业县石南镇东山村南端,上下两进,开三间,两侧建廊庑,中间隔天井,大门外置大院。建筑结构为青砖包墙,砖木结构。整体建筑朴实无华,古香古色。简洁的格木屏风,庄重的“圣世贤卿”牌匾,每个细节无不与主人的精神品性和谐结合。

  乡约亭和《乡约十条》

  乡约亭位于东山村村中心,初建于明代万历年间,重修于清乾隆年间。建筑面积100多平方米,亭高约4米,台基80厘米,方形,26根格木柱搭建盖顶,不设墙,四面围以木栏。青石为础,地面铺青砖。

  乡约亭原为“旌善亭”,何以尚中举后,东山村乡民在亭中举行了庆贺仪式。庆祝之时,在何以尚和他的父亲何世锦的倡议主持下,大家共同拟定了以“读书修礼”、“忠孝清廉”为核心要义的《乡约十条》挂列于亭中,亭子更名为“乡约亭”。乡约亭的“三字牌”为何以尚所笔。几百年来,村民将亭子多次重修,基本上保持原貌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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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兴业何以尚:以孝促廉 以廉作忠

  这是一个始建于宋代的古村落,这里有明代皇帝赐建的“忠孝祠”,这里因底蕴深厚、人文昭卓而闻名遐迩。它,就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的东山村。全村总面积9 平方公里,人口6200 多人。姓氏十多个,何姓为最。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东山村依傍着青山秀水,孕育了不少优秀的东山儿女,明太仆寺卿何以尚就是典范。

  何以尚,字仁甫,明朝举人,官至太卜寺卿,赐进士出身,是兴业县入选《明史》的传奇人物。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何以尚乡试中试,以举人出身进入仕途,被委任江西建昌县儒学教谕(官阶为正八品),后入京为户部司务。明穆宗即位后,历任户部主事、南京大理寺丞、鸿胪寺卿等职。何以尚官声清越,一生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他的清廉和忠诚。

  那么,何以尚是如何践行忠孝与清廉的?是什么样的家规家训,让何氏家族在今天依旧奉为至宝,薪火相传呢?

  忠孝清廉传家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深知家规重要性的何氏一族很早就注重家规家训的制定。于明朝初期制定的《何氏家训十二则》,从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敬祖、敦族、为善、守成等十二个方面,教育子孙忠孝、清廉、正义。

  何以尚的父亲何世锦不但孝行出名,对子女的教育也很严格。亲自在庭院悬挂“非仁毋为,非义毋行,夙夜匪懈,无忝尔所生”的训辞匾额,并一再力戒后人说:“若曹异日拜一命,但为天子官,勿为私家官,但为庶民官,勿为子孙官。”以孔孟之道要求子女为人处世, 希望他们将来都能成为有仁有义,为国忠、为子孝的国家之材。

  正是在何氏家规家训和父亲的影响下,何以尚从小就勤读书,遵父训。在他10岁的时候,就对弟弟们说:“吾等长大后,要清廉节俭,要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材!”一代名臣海瑞被冤枉遭入狱问斩时,何以尚以八品之微官(户部司务),义击景阳钟,直言进谏,结果受杖入狱,成为孤身勇救清官海瑞的第一人。

  广西玉林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李参天:

  想当初,何以尚仅仅是一个八品户部司务小官,却敢冒死闯宫,求见皇帝,为海瑞申冤。在被皇帝下诏施以廷杖并追问受谁指使时,何以尚却铁骨铮铮地回答说:“是我的一颗‘丹心’而已。”

  据《四库全书》记载,何以尚告老还乡时,朝廷封赐玺书曰:“承家节操,澡行诗书;宏猷末试,终养归休;教子以孝,而作之忠。” 对“以孝作忠”的岭南何氏家风,极尽肯定。

  何以尚父亲何世锦卒后,著名文学家王世贞为其撰写《墓表》曰:“以尚忠,自公启之;公之孝,则自以尚发之。”说明了何以尚的忠、孝都是受到何氏家风家训影响的。

  言传身教立乡约

  何以尚中举后,东山村乡民在村中旌善亭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庆贺仪式。庆祝之时,何以尚灵机一动,对父亲及诸乡邻说:“为改变村风村貌,多出人才,多弘扬正气,铲除腐恶, 我建议拟些村规民约,列挂亭中,让大家来遵守。”在何世锦的主持下,大家就拟定了村规民约10 条,录写为《乡约十条》挂列于亭中,亭子改名“乡约亭”。该亭历经460 多年,一直完整地保留至今。在悠悠数百年的历史长河里,一直成为村民惩恶扬善,弘扬文明,律己戒人的场所。

  《乡约十条》

  一、村中子弟务宜礼教修明而后文人蔚起,人才辈出,簪缨继美,登科甲之荣。

  二、村中子弟务宜读书积善,正心修身,弘扬文章报国,忠孝传家风。

  三、村中子弟尝以孝顺为先,尊长爱幼。如礼毁骂长,小同责罚,甚则送官究治。

  四、崇尚节俭以养廉,厚储资财以育才养贤。如滥用挥霍,贪污蒙骗,送官究治。

  五、村中子弟有缺德败行,必须纠举,保持村风正气。

  六、耕读正业勉力为之,妄作非为则当切戒,违者严加究治。

  七、农田为本,保水防患,人皆有责,勤耕力作,毋失其时,夏秋稻熟,牛马禽畜,严禁于垌,违者罚赔不宥。

  八、村中强悍之徒,欺贪侮弱,凌迫孤寡或隐诬善良,图报私仇者,合众鸣官究治。

  九、村中子弟聚赌宿娼,选为恶劣者,必送官究治。

  十、做贼济匪,奸歹盗窃,危及村民安甚者,必送官究治。

  广西兴业县档案局局长、县志办主任、县委党史办主任 杨耿:

  《乡约十条》和《何氏家训》是一脉相承的,它是何氏家训家规在全村的有效推广,并得到了广大村民的高度认可。乡约的内容是十分全面的,它既有积极规劝的条款又有警戒警示的条约,尤其把“忠孝”“清廉”放在十分显著的位置,通过《乡约十条》的推行,使得东山村逐渐形成了遵规守约、传承“忠孝”、践行“清廉”的浓厚氛围。

  广西玉林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李参天:

  一个好的家规不仅能够影响一代代族人,也能够升华为当地的乡规民约,教化着当地的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