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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黄庭坚:遗子万金不如教之敦睦

资料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期:2017-02-19 10:02     浏览量:12987

黄庭坚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北宋著名书法家、诗人、文学家。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登进士第,历任汝州叶县县尉、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太和知县、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职。

  黄庭坚擅文章、诗词,尤工书法。书法精妙,独树一格。诗风奇崛瘦硬,力摈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为“江西诗派”开山鼻祖。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苏门四学士”。著作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词》等。

黄庭坚纪念馆

  黄庭坚纪念馆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县城南山崖上,紧临修河,危崖兀立河畔,山巅登高望远,平地视野开阔,古树参天,四季葱翠。馆内有门楼、溪山自在楼、山谷祠、九曲廻廊、澄秋阁、顺济亭、冠云亭、一翠亭等多处独具地方特色的建筑,有石门、藏龙洞、荔枝崖、钓矶、摩崖题“佛”等名迹,陈列有《松风阁》、《经伏波神祠》、《赠邱十四》、《墨竹赋》、《茶宴赋》等书法碑刻100多篇,馆藏文物427件,标本1万多件,其中黄庭坚撰文并书写的《王纯中墓志铭》及《宋故徐纯中墓志铭》均为宋墓出土,所作行楷在传世黄庭坚书法作品中少见。

黄庭坚·双井黄氏家规

  黄庭坚的曾祖父黄中理曾主持制订《黄氏家规》,共二十条,对行孝、为友、从业、求学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对待祖宗,犹如水木之源,不可忘也;对待父母,犹如天地之大,务宜孝也;对待兄弟,犹如连枝之人,须互助也;对待邻里,犹如唇齿之依,必相敬也。并强调读书乃诫身之本,显扬宗祖之要务,后生学子务必典籍精通、文章通晓等等,不仅本族奉为祖训,也被当地百姓奉为楷模,世称“黄金家规”。

  此外,黄庭坚在晚年也留下一篇《家戒》,总结一些家族兴衰的原因,告诫子孙“无以小财为争,无以小事为仇”“无以猜忌为心,无以有无为怀”,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和睦相处,齐心协力维护好家族的传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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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楷模黄庭坚

黄金家规

  【童声(修水话)】“人有祖宗,犹水木之有本源,不可忘也。父母罔极之恩,同于天地。凡我子姓亲存者,务宜随分敬养……”

  江西的西北面,有一条河蜿蜒流过,这条河就是修河。而有着“华夏进士第一村”美誉的双井村,便坐落在修河上游的修水县杭口镇。

  双井村自古民风淳朴,人文荟萃,人才辈出。据史料记载,仅宋代双井村黄氏家族就出了48位进士,其中4人官至尚书。可让人好奇的是,坐落在大山深处的双井村,如何能走出这么多进士,造就这么多人才呢?

  黄庭坚第三十世孙 黄国华:

  为什么会出这么多进士呢?从我们中理公(黄中理)开始,就订立了二十条严肃的家规,所以有一个良好的家风,一直延续至今。

  如此说来,双井黄氏家族之所以兴旺发达,人才辈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黄氏族人一贯奉行重孝行道、重文讲礼的祖训家规。

  《黄氏家规》由北宋著名诗人、书法家黄庭坚曾祖父黄中理主持制订,这为双井黄氏的兴旺发达打下了良好的根基。

  《黄氏家规》共二十条,对行孝、为友、从业、求学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对待祖宗,犹如水木之源,不可忘也;对待父母,犹如天地之大,务宜孝也;对待兄弟,犹如连枝之人,须互助也;对待邻里,犹如唇齿之依,必相敬也。并强调读书乃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