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检察院纪检组:四项举措强化党风廉政监督
资料来源: 驻检察院纪检组 日期:2017-04-28 09:04 浏览量:2933
为进一步促进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派驻纪检组从四个方面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抓住司法办案这个核心,开展对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督制约。通过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加强对不捕、不诉等案件监督,促进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有效落实,严防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二是督促院党组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以工作效能、工作作风、八小时外执纪情况等为重点,加强对干警执行省委“六个严禁”、“严禁两局”“七个决不允许”以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行为禁令》等条规禁令情况的监督。
三是推进检察督察工作,重视做好督促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执法办案、检风检纪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为抓手,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察,确定一年督察不少于四次。聚焦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院党组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四是畅通外部联系沟通,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公布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无障碍接受对检察干警不良言行的投诉。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不定期走访律师、社区干部,主动查找发现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工作生活中违规违纪和苗头倾向性问题。
一是抓住司法办案这个核心,开展对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督制约。通过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加强对不捕、不诉等案件监督,促进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有效落实,严防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二是督促院党组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以工作效能、工作作风、八小时外执纪情况等为重点,加强对干警执行省委“六个严禁”、“严禁两局”“七个决不允许”以及《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行为禁令》等条规禁令情况的监督。
三是推进检察督察工作,重视做好督促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执法办案、检风检纪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为抓手,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察,确定一年督察不少于四次。聚焦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院党组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四是畅通外部联系沟通,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公布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无障碍接受对检察干警不良言行的投诉。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不定期走访律师、社区干部,主动查找发现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工作生活中违规违纪和苗头倾向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