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三纪检组:“三严”督促县妇联落实我县“小额贴息贷款” 专项补助工作
资料来源: 派驻第三纪检组 日期:2017-06-13 10:06 浏览量:2988
为了有效缓解我县妇女创业发展的资金难题,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根据《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小额贴息)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检查台账、审查财务凭证、查看会议记录、审查接收贴息人员情况等方式,对县妇联2016年度“小额贴息贷款” 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一,严把申请关。督查县妇联严格按照《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小额贴息)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审查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查申请人员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严防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第二,严把程序关。根据《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小额贴息)资金使用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督查县妇联严格遵循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审查条件、补助额度标准及资金结构安排、补助资金的申请及拨付流程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本人申请,县妇联负责把关、审核、公示后,相关银行机构负责办理放贷、管理、回收,防止以不正当手段支取贷款,有效控制和防范了信贷风险,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
第三,严把执行关。督促县妇联建立创业创新专项资金补助人员信息库,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发挥使用效益。
第一,严把申请关。督查县妇联严格按照《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小额贴息)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审查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查申请人员资料真实性、合法性,严防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第二,严把程序关。根据《浙江省妇女创业创新专项补助(小额贴息)资金使用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督查县妇联严格遵循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审查条件、补助额度标准及资金结构安排、补助资金的申请及拨付流程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本人申请,县妇联负责把关、审核、公示后,相关银行机构负责办理放贷、管理、回收,防止以不正当手段支取贷款,有效控制和防范了信贷风险,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
第三,严把执行关。督促县妇联建立创业创新专项资金补助人员信息库,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发挥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