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借调人员管理
资料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7-06-21 08:06 浏览量:3319
“借调前,事先征求了意见,并按借调工作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借到机关工作后,我把自己当作机关干部的一员,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近日,福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借调干部小陈告诉记者。小陈在省纪委派驻省直单位纪检组工作,前不久借调到省纪委机关。
为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福建省纪委印发《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及派驻纪检组人员借调工作管理办法》,从借调的原则和要求、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明确了谁来借、怎么借、怎么管等问题,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借调人员管理机制。
“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避免出现借调手续不到位、借调人数过多、管理保障缺失等乱象,特别是防止借调人员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形成固定的人际圈,斩断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关系。”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明确了借调的原则和要求,明确借调实行归口管理,事先按程序报批,由组织部门统一办理,未履行报批手续的,不得自行借入或借出干部。坚持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借调人员的资格、数量和期限,借调参加纪律审查工作的,应从纪律审查人才库中抽调,并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
对借调人员,既要厚爱又要严管。福建省纪委规定,用人部门在为借调人员提供相关保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借调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用人部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