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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实”二字刻于心

资料来源: 李光琴(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7-06-26 09:06     浏览量:8217

“我想这4000多元误餐费反正都是单位的开销,正好有个培训会临时取消,没有产生费用,有上级培训通知、有发票,干脆就借这次培训名义把这笔误餐费报出来……”县住建局财务人员李某在接受调查谈话时说。

2015年底,县纪委成立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我也是检查组的成员之一。在对县住建局财务情况进行核查时,检查组成员发现该单位报销的一笔培训费有问题。我查看了培训通知,核对了发票数额。有通知,发票和报销数额对得上,有什么问题呢?

正在我纳闷的时候,检查组老同志点醒了我:“你看看开发票的单位是哪里的,再看看培训班在哪里。”我一看,开发票的单位和培训班不在一个地方,果真有问题!通过对当事人和相关证人进一步调查了解,事情真相水落石出。

经查,2015年8月,县住建局财务人员李某借培训名义报销了该局上半年各业务科室的误餐费共计4850元,而事实上,这个培训会已经取消了。同月,李某又将单位平时办公、接待所用茶叶和水果费用11120元以一次上级会议会务费名义一同报销。

“我以前错误地认为只要没有把公家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就是合规的,没有意识到这样借壳报账、搭车报账也是违纪。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谈到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时,李某愧疚地低下了头。

要不是老同志心细,从发票中看出端倪,住建局这起违规报销的问题就被一堆看似齐全的票据遮掩过去了。

还有一件事使我印象深刻。去年12月,县纪委审理室在对乡镇纪委进行业务指导时发现,有个案子中被询问的证人是文盲,但询问结束后,谈话人员在笔录末尾表述为“请看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证人是文盲不认字,怎么可能看笔录呢?应该由工作人员将笔录记载内容念给证人听。发现这个问题后,审理室当即反馈给该乡镇纪委,并要求整改。

看似只是一个字的差别,却检验着我们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拷问着我们是否做到了求真务实。

这两件事对我触动很大。细和实是对我们每个纪检干部的基本工作要求,如果工作不细,该发现的问题就发现不了,就可能造成重要线索流失。工作失实,暴露出干部工作态度问题,上述事例中“看”“听”一字之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若不及时纠正,以后的工作中难保不发生大差错。所以,纪检干部一定要时时把细和实的要求刻在心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