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管齐下”加强“小工程”监督管理

资料来源: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日期:2017-07-12 10:07     浏览量:1918

为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额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小工程、小项目”的监管,防止“小工程、小项目”挤出“大水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管齐下”切实加强对“小工程、小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发包程序。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及其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督促,要求投资额5-50万元未进入招投标中心的“小工程、小项目”也要按照公开公正、管理规范的原则进行操作,鼓励采取第三方招标代理介入等方式进行公开议标招标,并要求严格落实清单报价等有关规定。

二是严格工程验收。要求被监督单位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监管,严把质量关,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台帐记录,规范工程变更手续,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申报决算审计,确保真实、完整和合法。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要求被监督单位明确工程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项目建设工作格局。按照有关程序,对擅自审批、同意、承诺、默许、提供条件、隐瞒不报的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