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不正以归于正
在书海里徜徉,如同与圣贤对话,能让自己体验他们的艰难困苦,感悟他们的一得一失。而明代思想家王阳明在《传习录》里的句句哲理,更成为我为人处世的准则。
三年前初入纪检队伍的我,奋斗在执纪监督一线,一心想着要坚持工作原则,当好党纪的坚定捍卫者。眼里看到的都是问题干部的“恶”与“不正”,将问题干部整体推到了组织的对立面,以至于在最初的几个月里,“碰壁”成了我工作中常有的事儿,谈话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苦恼之际,看到书架上许久未翻的《传习录》,当我读到“去恶固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为善则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也”
这句话时,茅塞顿开。王阳明作为一代圣贤,面对种种浸染社会之非,力求通过“心中有良知,行为有担当”,将充塞于人内心的不正拉回到良知正道上来。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是通过红脸出汗的方式,不放弃任何一个“生病”的党员干部。
记得有一次在执纪审查某国有企业总经理违规报销的案件时,当事人最初感到满腹委屈,提到自己为了公司的发展,拼尽全力,在任期间公司的营业利润增量达到上千万元,但洽谈业务的费用支出很大,实在没办法,才违规报销。
“企业取得的成绩我们看在眼里,违规报销等小问题看似小事,可如果任其发展,最终会成为贪腐发酵的温床。及早过来找你谈话,还是希望你带领企业走得更远。”在我们的耐心开导和教育下,他悔悟道:“还好,组织及时提醒,没有对我放任不管,像我这样把国企当个人私企,持续下去就会犯更大的错误。”最终这名干部在接受组织谈话教育和党纪处分后,改过自新,重新振奋精神回归工作岗位。而经过此次谈话,我感觉自己当了一只称职的“啄木鸟”,完成了纪检干部“治病救人”的任务。
“去私欲、存天理”“致良知”……《传习录》中还有很多修身克己、发人深省的道理,值得我细细品读、三省吾身。当碰到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时,便要拿出来翻一翻,总能有许多新的感悟和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