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海洋与渔业局“三常态”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资料来源: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日期:2017-09-04 03:09 浏览量:2625
一是常对照反省。通过建立源头预防制度,促使党员干部经常反省自身。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模范为镜,始终把名节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多在提高素质、干好工作上比,少在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上比。以群众为镜,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时刻准备接受群众的评判和检验。以反面教材为镜,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做官坐牢,一步之遥;幸福毁灭,一步之差”。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纪律规定,始终做到一身正气。
二是常谈心提醒。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敲警钟。通过面对面约谈、交心访谈等方式,做到新发展党员必谈、重要岗位党员必谈、退休党员干部必谈等,把握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25条办法”和县委“23条办法”规定,提醒他们守住党性原则底线,不碰违法违纪的高压线,模范践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营造在认识上时时思廉、工作上时时保廉的良好氛围。
三是常监督警醒。通过“反腐倡廉无盲区”专项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防等要求,把党员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放在阳光下,接受党组织、广大渔民的监督。党员干部及时到所在社区报到注册,积极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情况由单位和社区分别登记,实现八小时之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之外由社区党组织监督,促进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努力做到零距离联系群众,等距离交往干部,远距离拒绝诱惑,树立海洋与渔业党员干部“铁军”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