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五个强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资料来源: 日期:2018-02-01 02:02 浏览量:8806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县财政局严格监管“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年均下降26.1%。
一强化预算编制控规模。强化源头管控,将年初预算编制作为“三公”经费管理的源头,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同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强化支出管理严把关。健全预算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细化操作流程。从严把关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并规定“三公”经费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严禁现金支付。严格实行“四单合一”报账制,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审核,提高支出透明度。严格审核培训费、会议费等项目开支,严防变相开支招待费。
三强化通报机制重监督。规范“三公”经费填报范围和口径,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统计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支出动态监控,对支付异常的及时作出预警。严禁预算单位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并配合县纪委等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管理制度促规范。立足我县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车辆定点保险等管理办法,明确“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和限额,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公务经费管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增透明。严格执行《预算法》,建立长效公开机制,统一公开范围和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等内容细化程度,并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