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督查财政沉淀资金清理工作,向老百姓交出“明白账”
资料来源: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日期:2018-03-06 09:03 浏览量:2361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做好财政沉淀资金清理工作,将长期“趴账上”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回收,用到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的“刀刃”上,向老百姓交出“明白账”。
一规范资金管理,清理、压减结余结转资金。督促驻在部门将加大财政沉淀资金清理整合统筹力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对县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于当年12月底前统一收缴;对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于次年12月底前统一收缴;对上级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两年以上的项目结余资金于12月底前统一收缴。
二建立科学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驻在部门建立科学预算编制机制,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供可靠保障;细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资金年初分配的到位率和预算的可执行性;科学编制项目预算,按项目进度逐年安排支出预算;建立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督促施工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工程验收和结算手续,提高财政支出进度。
三落实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大对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力度,避免因盲目加快预算进度而造成公共财政资源的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与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向老百姓交出“明白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