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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查公职人员做微商开网店等行为 对公职人员营利性活动说不

资料来源:      日期:2018-07-10 05:07     浏览量:4799

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开始,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从事“微商”“网店”等营利活动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对象为公职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查内容为从事网商、微商、代购以及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情况,自查时间为1个月,到7月底结束。

     据介绍,自查要求,每一名公职人员都要认真填写自查登记表,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开展自查,带动其他公职人员一起做好自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开展自查工作,对上报表册做好分类梳理、集中保管。“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商、微商、代购等已经全面融入我们的生活,成为公众创新创业的平台,但同时也出现了少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参与此类经营性活动的现象。开展公职人员从事微商、网店等营利活动自查工作,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县公职人员遵纪守规、廉洁从政,把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一心一意建设‘四个岱山’上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