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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镇纪委用纪律护航“无违建县”创建工作

资料来源: 东沙镇纪委      日期:2018-07-23 04:07     浏览量:8541

东沙镇纪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两违”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的督查力度,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切实保障“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党员干部承诺“无违建”。全镇共有229名党员签订了一份“两违(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自行清理整改承诺书。同时要求存在“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必须作出承诺,于8月15日前自行清理整改到位,对如实承诺并已在承诺期限内积极落实整改的党员干部,将被免于问责处理。限期内未整改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严明纪律宣传“无违建”,根据“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七不准”纪律要求,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压实镇、社区村二级主体责任,将每一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遵守“七不准”纪律情况与社区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结合起来。

三、强化监督紧盯“无违建”。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举报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督促检查和快速调查处置机制,对新增违建管控和处置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社区位,进行严肃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