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罗德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
许罗德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回顾我省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1月13日至15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视野、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兴党强国的使命担当,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车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一年。省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坚定不移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抓好清廉浙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绩。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独立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19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7%。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政治监督,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省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开展政治监督,湖州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的白茶扶贫苗捐赠项目,嘉兴市聚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查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17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9件,处分329人,处分人数同比增长6.5%。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为精准把握“树木”“森林”关系提供了重要支撑。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协助省委开展专项检查,对11个市和11家省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全省共对846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50个党组织、108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25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同比分别增长6.4%、16.3%、8.4%和17.2%。
(二)强化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根据省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会同14家职能部门,围绕23个整治项目,精准施治、持续发力,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六个一”工作方案,督促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交叉检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0起,处理755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定“打伞破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落实联点包案、查否背书报告、提级管辖等制度。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776起,处理2712人,党纪政务处分1248人,组织处理1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02人,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1136人。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全部实行提级办理,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央督导组移交的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7起问责案件涉及的我省责任人员开展问责工作。杭州市扎实做好以滨江区虞关荣为首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后续处置工作,金华市严肃查处东阳陈元宝恶势力犯罪集团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做实“后半篇文章”。我省“打伞破网”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全国扫黑办的充分肯定。坚决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省共查处问题2492起,处理3666人,党纪政务处分2218人,移送司法机关443人。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纠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相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继续盯紧重要节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60起,处理党员干部3247人,党纪政务处分2101人,同比分别增长21.3%、9.6%和15.9%。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聚焦15类浙江名贵特产名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严肃查纠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关于做好“基层减负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设立12个监测点进行动态监督,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65起,处理3154人,党纪政务处分987人。温州市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与正风肃纪紧密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实现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督促推动津补贴发放、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和民间借贷等方面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四)强化巡视巡察联动,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聚焦“四个落实”,扎实开展政治体检,坚决纠正政治偏差。高质量组织开展3轮巡视,共巡视61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发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210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08个,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地厅级干部12人、县处级49人。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对20家被巡视的党组织开展巡视整改情况回访检查,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共有39名被巡视党组织负责人被省领导和设区市党委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常态化开展“巡视巡察大联动”,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一体推进,重点强化对基层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到位不到底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监督,市县两级共巡察基层党组织10607个,发现问题86949个,移交问题线索6193个。各地积极推动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台州市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题巡察,取得较好监督效果。加强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巡视中期会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整改约谈、巡察工作规程等制度,配强市县巡察办和巡察队伍,不断提高巡视巡察全覆盖质量。
(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基本职责进一步强化。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注重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作用,综合运用各类监督形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对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切实让监督“带电”“长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宁波市实施新任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把责任、问题、风险逐一交底,有效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3343件,同比增长19.6%;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4130人次,同比增长16.4%,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1.2%、19.2%、4.7%和4.9%。省纪委省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43人次。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探索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工作。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对涉及1388名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澄清,同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9起31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