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网站:岱山:制度化常态化 让警钟长鸣“清风”常驻
“我是来投案的,并愿意如实上交违纪款项,希望组织能够从轻处理……”2019年8月1日,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岱山团县委副书记陆某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岱山县纪委副书记的办公室。
原来,陆某在2017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衢山镇副镇长期间,接受企业主为其支付娱乐消费费用,违反廉洁纪律。在陆某向岱山县纪委投案后,蒋某某也主动向岱山县衢山镇党委投案并上缴违纪款项。
这是岱山县警示教育月开展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县管领导干部。
2019年5月,岱山县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全县共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7200余人次参观警示案例图片展和警示教育片;4420人次参加党纪法规“微考学”测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
惩治不是目的,治本才是目标。如何巩固警示教育成果,让警钟长鸣于耳,让廉洁常驻心中?必须要实现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为此,岱山县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创新形式与健全制度相结合,抓在日常、融入经常,进一步浓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方案》明确了五项举措,即强化县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标杆、作表率;建立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制度,县委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以反面案例为“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用好典型案件,探索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下发以案促教促改促建建议书;整合优化资源,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党校以及工青妇等组织在警示教育中的作用。
制度不能停留在纸上,必须抓好落实。“我们将落实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要求纳入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充分运用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警钟长鸣、清风常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