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 被补助人磕磕巴巴,村书记对答如流,是谁撒了谎?
“我交代,这笔补助资金是我和另外两个村干部一起冒领的,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很羞愧......”在德清县纪委监委谈话室里,德清县舞阳街道双燕村党总支书记谢民懊悔不已。可是就在一个小时前,他还是一副信誓旦旦、应答如流的样子。
为什么会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呢?
事情还要从我们对联系单位的一次专项监督活动讲起。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我们纪检监察室对舞阳街道的生态公墓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我和同事主要负责走访该街道相关村的生态公墓管理员,核实生态公墓补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是否合理使用等。
在走访双燕村时,我们见到了该村生态公墓管理员沈连根(化名)。
“老沈,你平时主要做哪些工作?”我问他。
“主要是把公墓里的卫生打扫打扫,垃圾清理一下。有时候公墓里有哪个地方的路坏了或者墓碑坏了,村里也会叫我修修补补,因为我也会做泥工。”沈连根语气平平地答道。
“一个月工资有多少呢?”我继续问。
“平时村里每个月发450元工资给我,还有2014年和2016年村里发过上面拨的补助金给我。”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老沈却讲得磕磕巴巴,而且谈话间一直低着头搓手。
“那这些工资和2014年、2016年的生态公墓补助资金,都是发到你手上了吗”我问道。
“都发给我了。”老沈看了我一眼,微微张了嘴,却又马上低下头。
为什么老沈的神情看起来这样紧张,几个关于补助资金发放的问题怎么就让这么个老实人低头又抬头这么多次,甚至都不敢跟我们对视?出于职业的敏感,我和同事决定回到村委,找时任村委会主任分管村民政管理工作、现任村党总支书记谢民核实情况。
“我们村生态公墓考核一共拿到过2014年和2016年两年的生态公墓补助资金,当时我是村委会主任,是分管民政工作的,这笔资金就是我经手的,我们都是严格按规定发放到公墓管理员手中的。”面对我们的询问,谢民回答得异常流畅。好几年以前的事,他连想都没有想,几乎是脱口而出。
“表面上看,被补助人和经办人的说法一致,该村的生态公墓补助资金发放应该是正常的,但是老沈特别紧张,而谢民则像是提前准备好的,真的有些蹊跷。”我向调查组组长作了汇报。
“如果你觉得有疑虑,就仔细核去对一下原始资料,说不定就能发现线索。”组长叮嘱道。
果不其然,在核查中我发现2014年和2016年两张生态公墓补助资金领款凭证上“沈某某”的签名笔迹并不完全一样。
别人冒领?让人代领?如果沈连根没领到钱更应该向我们反映?他有什么顾虑吗?
带着一连串疑问,我和同事在村里进行了走访,据村民反映,沈连根平时还做点零碎小工程的。随后我们再次询问沈连根,面对两张笔迹不一样的领款凭证,沈连根低下了头,说出了实情。
原来在我们到双燕村核实期间,该村支部书记谢民得知组织上要找沈连根核实生态公墓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担心自己私分补助资金一事露馅,于是便以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相要挟,指使沈连根向调查人员作出两年补助资金都由其本人全额领取的虚假证言。同时,谢民召集该村原支部书记钱跃忠、报账员丁水泉,商定在组织调查时统一口径,逃避组织审查。为了不被调查人员发现,谢民还故意不使用本人手机,而是用巡河配备的工作手机和沈连根进行联系。
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在调查人员的教育和感召之下,谢民终于放下了包袱,如实交代了自己伪造领款凭证、私分生态公墓补助资金、与他人串供、阻扰证人作证、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经查,2014年,双燕村获得了生态公墓考核三等奖,得到了县民政局下发的10000元补助资金。时任双燕村村委会主任的谢民与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的钱跃忠商量,让沈连根在金额为4000元的领款凭证上签字,却只将其中的1000元发放给沈连根,另外3000元予以私分,谢民、钱跃忠、丁水泉每人各分得1000元。2016年,双燕村又获得了生态公墓考核三等奖,这次谢民直接模仿沈连根的签名,伪造了一张领款凭证,将4000元的补助资金与钱跃忠、丁水泉进行私分,没有给沈连根一分钱。最终,谢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两名村干部钱跃忠、丁水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批评教育组织处理。
由于怕受到处分,党员干部往往会寻找各种借口和理由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有的甚至通过串供或阻扰证人作证等方式企图逃避组织的审查。然而,任何事情都会留下蛛丝马迹,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钉钉子”的精神,从细节寻找突破口,练就一副“火眼金睛”,才能明察秋毫,让违纪违法分子无处遁形。(金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