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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镇纪委:以案促改 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资料来源: 高亭镇纪委      日期:2020-05-09 08:05     浏览量:4393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敬老院的资金,杜绝坐支现象,严格做到日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元……”“敬老院是特困老人的温暖家园,是社会重要的公益性机构,合理规范使用敬老院的各项资金,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你作为敬老院当家人,一定要管好用好敬老资金,切不可疏忽……”高亭镇敬老院何院长,听完镇纪委书记的一翻叮嘱,感觉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懈怠。

高亭镇有敬老院这样的镇属二级单位20家,对这20家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是新上任的镇纪委书记刘可杰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9年10月,岱山县监委查处了高亭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原出纳余海红挪用公款案。经查,高亭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是高亭镇政府出资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余海红利用担任该养老服务中心出纳负责帐目收支管理的职务便利,将养老服务中心的现金或银行帐户中的存款连续挪为已用,共计141.35万元。期间,余海红通过伪造印章,伪造现金缴款单和银行对帐单等方式掩饰上述挪用行为。至案发,尚有124.45万元无法退还。余海红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判退赔高亭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剩余经济损失124.45万元。余海红案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暴露出镇里在对下属二级单位资金安全监管上存在严重漏洞。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镇党委举一反三,以余海红案暴露的问题为导向,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和镇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教育,让“反面典型案例”成为“警示教育样本”,扎实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2019年11月-12月,镇党委及时对下属成校、敬老院、侨台联合会等20家二级单位开展资金安全全面排查,重点聚焦岗位和人员管理、资金收付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内容,共发现问题8个,对3家二级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高亭镇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及时堵塞资金管理和制度漏洞。

同时,镇党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分批分层次召开村(社区)、镇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观看余海红案庭审实录强化警示教育,由党政班子领导按“一岗双责”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全方位排查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岗位廉政风险……为有效防范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高亭镇“痛定思痛”,以案促改,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前车覆轨,后车明鉴,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一定要触及干部灵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从案例中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发生。”高亭镇纪委书记刘可杰表示,“以案促改”工作,既要抓好“警”这个基础,又要做好“改”这一根本,切实把“毒素”排除掉,以达到“强筋壮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