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积分制管理 强化日常监督“全覆盖”
“不遵守请销假制度,未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扣1分;不遵守上下班作息规定,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分;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工作服的扣1分……”县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实施了《机关效能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据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介绍,细则实施半月以来,县法院的机关形象有了明显的改善。从前制服便服混穿,如今一身帅气的制服;从前姗姗来迟,如今按时到岗;从前院庭长以业务为重,如今队伍和业务两手抓。
“一些领导干部对部门管理的重视力度不够大,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很多规章制度只是停留在嘴上、会上、纸上,对于一些违反规定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主体责任是党组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的事导致日常监管第一道防线失效。”政治部主任说,“只有以规章为依据,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效能问责,才能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大家齐抓共管的合力。这也是我们出台这个细则的初衷。”
措施千万条,落实第一条。为了防止效能建设工作出现“雨过地皮湿”“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现象,纪检监察组深入督查一线,探索长效效能督查方式。一是“每周查”。纪检干部会同效能督查工作小组每周进行1次效能检查。二“突击查”。重点聚焦庭审、窗口、人民法庭三大窗口,开展“突击查”。三是进行书面督查。对每季度评比中的后进部门进行书面督查,下发书面督办单,责成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4月1日至今,已通过监控回放,现场督查的形式发现了4起干警上班迟到问题,经核实,两名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报备,对另2名干警作各扣1分处理,并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督促进行管理,同时也对广大其他干警起到了触动作用,达到“教育一大片”的效果。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了与驻在单位的沟通交流,使广大干警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为改进干部作风找到了切入点。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抓早抓小细抓严抓的方式,深入县法院各科室,督促全体干警能够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督促院庭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