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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网站:用好监察建议 助推精准扶贫

资料来源:      日期:2020-05-06 12:05     浏览量:2800

“县慈善总会,你会在‘普济慈光造血型’扶贫项目实施中监督检查指导不够,未对资金使用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导致帮扶脱困效果不明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整改要求……”近日,岱山县纪委监委向岱山县慈善总会下发了监察建议书,针对扶贫基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今年1月初,岱山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岱山县高亭镇枫树村巡察期间,接到群众反映岱山县枫树村忠校家庭农场未履行扶贫项目协议内容的问题。巡察组在初步核实后,将该线索移交岱山县纪委监委进行进一步调查。

  岱山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多方走访核实。调查组一方面详细了解了该项目的情况,查看具体的协议内容,明确了解岱山县慈善总会、岱山县枫树村忠校家庭农场、高亭镇政府的工作职责;另一面,走访了该农场的负责人姜忠校,询问详细情况。

  “当初扶贫对象是怎么确定的?”“根据协议,扶贫对象都是镇里落实的,并在其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无疑异的。”“后来有部分帮扶对象因身体原因或家庭琐事经常无法工作,这个情况,你了解吗?”“了解的,当时也是为了省事,没有跟镇政府和县慈善总及时报告。”

  随后,调查组以县政策落地回访组工作人员的名义,采用电话暗访的形式,抽查了部分收入未达标的贫困户,了解详细情况,最终查明了事实。

  经查,岱山县枫树村忠校家庭农场与岱山县慈善总会、高亭镇政府先后两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三年内,分期拨给基地12万元,基地则需确保12名帮扶对象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但是实际操作中,除了部分经常在农场工作、年收入达标外,但也有因身体原因或家庭琐事经常无法工作,甚至存在少数帮扶对象从未参加农场工作。针对无法工作的帮扶对象,农场支付其每年慈善资助金的80%,约2600元。

  查明事实后,331日,岱山县纪委监委向岱山县慈善总会下发了监察建议书,针对扶贫基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收到监察建议书之后,岱山县慈善总会积极落实整改,对基地的扶贫对象进行筛查,对个别部门不能满足劳动条件的帮扶对象劝离基地;慈善总会于半年度和全年度对各基地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问题改正,并于49日向岱山县监委进行了书面答复。

  监察建议书不是“一发了之”,落实监察建议更不是“点到为止”。接到答复之后,岱山县纪委监委实地回访了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岱山县纪委监委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其他扶贫基地也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扶贫对象收入的情况,以点带面,持续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扶贫基地加强动态报告,杜绝扶贫对象“等靠要”的思想,做到扶贫更扶志,造福更多的贫困群体。(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