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迟到十年的押金
六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是我的信访接待日。
我早早赶往单位,在门口刚好碰上来镇里办事的潘家坞村党总支书记潘正干。聊起村里最近情况,老潘连声说:“差点忘了,村里老楼对上次实名举报的处理结果很满意,一定让我代为转达谢意。”
老楼的事还得从去年10月说起。那天,也是我负责接访。
“山林没承包到,押金拿不回来,找村干部说理也没有用。”镇纪委信访接待室开门没多久,就来了位头发花白、略显气急的老人。我赶紧起身扶他入座,倒了杯水后,仔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老人姓楼,来自本镇最偏远的潘家坞村。2010年,村里“大坟登”山林发包,有承包意向的老楼便通过村民楼某光,向村缴纳了押金1.1万元,后因家中变故未能顺利承包,该笔款项也因自身无暇顾及一直未能收回。直到近年,老楼才得知家人当年并未领回该款项,便向村里讨要,却一直没有结果。
“蒋书记你看,我有收据。”老楼拿出2张已泛黄的纸条,上面收款人、时间、金额等关键信息还依稀可见。“收款人潘某江,他是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你问他了吗?”指着收据上的收款人,我仔细询问。“当然问过,他说他收到钱后交给村里财务了。但我问财务,却说账本上根本没有我这笔钱……”说着说着,老楼又着急上火起来。
“您放心,我们一定认真调查。”向他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安抚好后,我又一路将老楼送到公交车站台。
虽然金额不大,但事关群众利益。回转身我便向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侯海英汇报。恰好,候书记也在下村走访时掌握到这一信息,正准备召集同志们落实调查核实工作……
老楼这1.1万元押金到底去了哪里?事情已过去整整10年,再加上当时的交接手续并不完备、村两委会换届等诸多原因,使还原事情真相变得有些棘手。为弄清钱款去向,我和同事仔细查阅当年大小会议记录、比对村级财务账册,并与时任潘家坞村党支部书记潘某江、文书潘某明、出纳冯某卫、代交押金的楼某光进行反复谈话。
一番细致调查下来,款项去向终于浮出水面。老楼通过楼某光向村缴纳的1.1万元押金,确实由潘某江收进并转交村财务。负责村财务的冯某卫收款时,却未开具收款发票,也未及时登记入账,并且直接将这1.1万元现金作为村集体欠潘某江的借款予以抵付。由于未入账的现金直接支出,导致村集体账面多出1.1万元,“生出想法”的冯某卫遂利用职务便利和记账不规范的漏洞,将该笔款项长期占为己有。
调查清楚更要处置到位。2019年12月10日,冯某卫因违反组织纪律被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某江和潘某明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处理。在1.1万元钱退还村集体后,老楼也终于拿回了这笔迟到十年的押金。
老楼的问题解决了,但工作却没有结束。之后,我们镇纪委监察办联合职能线办同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查纠务工工资重复发放、资产发包租赁款未及时收取、坐收坐支等问题20余个,实施诫勉谈话1人次,警示谈话8人次。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乡镇纪委监察办处在强化基层治理的最前线。希望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能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添砖加瓦。(诸暨市店口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蒋灿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