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 旧木料引发的“陈年恩怨”
今年开春复产后,我再到北埠茶山时,见到满目翠绿间一脸喜气采茶的老王。
“老王,今年茶叶收成不错嘛!”我上前笑问道。
“挺好,挺好的,特别是你们帮我心头这么多年的结解开后,整个人都轻松了!”言语中,我感受到老王内心的释然。
这不由让我回想起去年初见老王时的情形。
“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我们村原来的村干部老蓝,我看他家分到的安置地基特别多,肯定有问题!”去年底,老王气鼓鼓地来到镇纪委、监察办,反映北埠村原村监会主任蓝某在2007年镇区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
但是,镇纪委、监察办通过找相关当事人谈话、查阅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资料,并没有发现老王所反映的情况。
“老王,你上次反映老蓝的问题,我们调查后还无法查实,你能否提供其他证据,或者其中是否有什么误会?”镇纪委李书记找来老王,作进一步核实。
“我……其实……没什么……”
看着老王支支吾吾犹豫不决的样子,我和李书记对视一眼,感觉到其中必有隐情。李书记上前劝慰道:“老王,有什么话你就大胆放心跟我们讲,与其一个人发愁,不如说开来,我们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好吧,其实我举报老蓝,不是因为他真的乱批拆迁安置地基,主要是因为多年前我和他结下的个人矛盾……”
原来,2015年前后,老蓝误把老王的旧木料当成自家木料,搬回家用于房屋装修。事后老王找到老蓝要求赔偿,老蓝嘴上答应了,钱却一直未付给老王,这让老王耿耿于怀。
“老王,咱们就事论事,信访举报不能成为个人打击报复的工具,我们反映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可不能造谣生事!”得知事情的始末,李书记对老王进行了严肃批评。
“是是是,我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对。但是这陈年旧账压在我心里成了过不去的坎。”老王既羞愧又无奈。
“这样吧,我们镇纪委出面帮你联系‘古堰画乡帮帮团’来协调解决你的问题。”
“好!好!好!”老王激动地起身拉着李书记的手连连说“好”。
随后,在镇纪委的联系沟通下,“帮帮团”调解员顺利调解了这起旧木料引发的“恩怨”,老蓝当场补偿老王人民币13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正所谓“大风起于青萍之末”,这件事让我深刻意识到很多信访积案往往只源于小小的矛盾纠纷。群众信访举报的处置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业务素质的试金石,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我们不单单要寻找违纪违法的事实,更应追溯矛盾的根源,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这样才能无愧于我们的初心,不枉我们“忠诚卫士”这一光荣称号。(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纪委 单梦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