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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日期:2020-07-01 11:07     浏览量:1402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124日至1225日,县委机动巡察组对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了“机动式”巡察。20204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自觉性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力求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标检查、剖析根源。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对巡察组提出的13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整改完成时间、目标要求,制定印发了《岱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人防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部署协调,带头开展整改,全程督办落实;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召开了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着力从“面”上情况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着力研究治本之策,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涉及的破产企业欠款需经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分配后方可清偿)。整改期间,批评教育1人,对已解决的问题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立足长远,巩固成果。

一、关于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二)按照《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会议和学习制度的通知》,党组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按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记录,健全学习档案,系统学习人防、国防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

二、关于 “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岱山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或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

(二)分管领导对人防系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廉政意识,组织收看高亭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出纳挪用公款案庭审直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疫情面前无特权》,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周国岭在县第十三届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讲话精神、县卫健系统乡镇卫生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起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问题通报、《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等,进一步提高“免疫力”。
    ()已将人防工作纳入局重点廉政风险防控对象,对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谈话教育,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定期开展内审。

四、关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涉及的应收未收人防费均于201912月底前催缴到位,涉及的破产企业欠款已申报债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

五、关于“局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执行不够有力、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纪检组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学习,对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春节前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寒假期间“四风”问题专项督查的函》,开展专项督查。

(二)对人防办的物资采购、经费支出、项目收费、人防工程等进行检查。

六、关于“住建局县办证中心窗口、衢山镇窗口未履行发证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所涉及的计生妇保大楼等项目均已在201912月底前缴纳人防费(其中破产企业欠款已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随着“最多跑一次”和工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人防费收缴不再是发放相关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七、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催缴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所涉及的9个项目应收未收人防费已进行多次催缴,并于2019 12月底前催缴到位,涉及的破产企业欠款已申报债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

八、关于“人防行政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7年县人防办联合行政执法局对人防地下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未出具书面报告。巡查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再次现场查看,已整改完毕并出具了书面整改报告。

(二)日常工作中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由于行政处罚相关职能已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共岱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执行。  

九、关于“1168人防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省人防部门审批问题:要求代建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                           

(二)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因海蓝公司首次代建人防工程,缺少该方面的人防法规文件和相关专业知识,现经市场咨询人防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已于2016年取消审批和延续。信息指挥系统工程是涉密项目,可自行议标。

(三)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并进行实施施工问题:当时为配合全市100个项目集中开工,提前招投标和开工。今后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

(四)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为保障春节期间民工工资和社会稳定,提前支付了部分款项。目前根据审计结果,原已支付的款项控制在应付额度内。今后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五)已对代建单位原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确保1168人防工程能够合法合规通过验收投运。

十、关于 “人防工作经费未能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人防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由财务分管领导在审批时、财会人员报销时严格把关。

十一、关于 “物资登记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9月起,人防宣传物资已开始入库和领用登记。《根据岱山县住建局廉政建设实施细则要点》,购入的宣传用品由经办人清点后登记入库,领用由领用人对物品名称、使用去向、数量等逐一进行登记。

十二、关于“大额采购及项目支出审批手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岱山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5万(含)以上大额采购和2万(含)以上的日常支出需经党组讨论决定,采购附采购合同。人防财务审批自20178月起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支出。

十三、关于“下拨资金使用缺乏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等名义拨付资金给相关单位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拨付后跟踪资金使用去向,由使用单位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书面上报人防办。目前未有拨付资金发生。

下一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二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三是运用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4406592;邮政地址:岱山县鱼山大道691号岱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邮编:316200;电子邮箱:zjdsz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