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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督诉讼费专项清退到位

资料来源: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0-07-29 02:07     浏览量:10021

请打开案款系统,今年1-6月份生效裁判文书中原告预缴诉讼费全部清退了吗?未退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对诉讼费专项清退开展跟踪监督的一幕。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一般在原告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退还,但有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怠于领取退款,特别是退费额度较小时,同时法院对诉讼费清退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许多法官忙于办案,对诉讼费清退未能及时跟踪关注,以及司法实践中败诉人交纳诉讼费用后再退还胜诉人等办案习惯影响导致应退诉讼费长期积压。

今年6月,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这一问题后,向县法院发出意见建议书,要求整改。7月份,县法院全面开展应退未退诉讼费专项清退活动,第一阶段要求731前完成今年16月生效案件胜诉退费工作。纪检监察组则对县法院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看整改是否见效见底,是否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是否形成长效机制、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

 “截至7月底,县法院共清退了诉讼费20余万元。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等方式,依法、足额、主动退还胜诉方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县法院审管办负责人介绍,“后续在原告立案预交案件受理费时,明确告知当事人书面确认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逐步形成‘主动退费、实时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的‘胜诉退费’工作新常态。”

事实证明,抓问题越具体,工作就越聚焦、越深入,越能抓出成效。“我们把自己想成当事人,转换角色以他们的立场和思维方式去思考就会发现问题。”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