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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谈出“同频”奏出“共振”

资料来源: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0-10-26 09:10     浏览量:6451

“小刘,你上周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已向有关分管领导反馈,现正在整改中。”

“现在调解款已经可以直接跟院里退款了,快了很多,谢谢组长!”

这是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在与衢山法庭干部廉政谈话时,发现基层法庭工作流程存在运行不畅的问题,及时与该院分管领导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到位的一个情形。

今年以来,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把干部廉政谈话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每位干警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谈话的侧重点和关注点,确保谈话内容能引起干警的共情,增强谈话的质量和效果。目前,纪检监察组对全院89名干警逐一进行了针对性廉政谈话,实现100%覆盖。

“通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不仅改变了以往认为廉政谈话就是走走流程的死板印象,促使廉政谈话真正入脑入心。”驻岱山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黄平军组长说,“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必须与驻在单位的工作充分融合在一起,双方都朝着一个方向一起努力。”

“现在有些案件的诉讼预收款积存时间比较久,在退费时操作出错概率会增大,机制最好可以调整下。”在上半年的一次谈话中,有干警对该项工作提出了一些疑惑和建议。围绕谈话中发现的这一问题,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力量,通过走访法庭相关业务庭室和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并向院党组提出了“改造退费流程,及时清退预收款”的建议,使该项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要体现公平公正,法官办案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情绪不能被当事人的左右。”在分析了2起群众投诉引发的原因主要是法官与原被告在沟通中,语气有点急躁、解释不够耐心所导致后,纪检监察组在与法官的廉政谈话中,专门就这一点进行了强调,“法官的威严不是语气大小来体现的,要让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来说服群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要与派驻单位实际运行的工作紧密结合,因情施策,因地制宜来展开,即要把上级的各项精神贯彻到位,也要把基层同志的心声和意见梳理反馈,只有上下思想同频,才能实现动作共振,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