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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筑牢民族发展资金廉政风险"防控墙"

资料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期:2020-12-16 09:12     浏览量:9400

    “在民族发展资金分配下达的过程中,我们会对业主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对于数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会邀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这样能有效规避个别人员说了算的廉政风险。”近日,在景宁县民族发展资金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创建汇报会上,县财政局局长叶峰介绍。

  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仅2020年获得的中央和省级民族发展资金总量就超过7000万元。但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却发现,民族发展资金在分配使用中存在多头申报、监管权力交叉、资金效益发挥不大等问题,虚报冒领、违规套取等违纪违法案件也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县财政局牵头抓总,协同县民宗局,以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为载体,全面查找民族发展资金领域中存在的风险点,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构建起民族发展资金“立体式”廉政风险“防控墙”。

  分类分级全面排查,形成规范管理流程

  “以往民族发展资金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措施制定不够精准,关键环节监管不够到位,本次我组联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分头督促县财政局和县民宗局以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建设为契机,全面构建风险排查在前、制度防范在前、问题处置在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峰表示。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县财政局协同县民宗局,围绕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建立、资金分配、项目变更、预算执行等6个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1个。按照廉政风险点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将风险点划分为一般、较高、高3个等级,其中一般风险点12个,较高风险点19个,高风险点10个。针对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主体,标注防控措施等级,实现风险等级和防控等级双预警。同时,配套绘制1张民族发展资金管理整体工作流程图和12张分项工作流程图,连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汇编形成《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这本手册已经成为我们工作人员离不开的工具书。”刚考入县财政局的小柳说,手册不仅以拉清单、列条框的方式标明风险点、防控举措和责任主体,还帮助他们按图索骥规范开展工作,有效避免了程序性风险漏洞。

   打造防控责任链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明晰了责任,关键还是要抓好责任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梅燕表示,在县纪委县监委牵头组织的半年度主体责任督查中,督查组重点对县财政局和县民宗局落实民族发展资金监管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了项目立项、项目监督、项目支付等方面9个问题并反馈整改。

  对此,县财政局与县民宗局协商制定了三个民族发展资金管理责任制,力促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项目入库责任制”,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民宗局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公示,对入库后不能实施的项目严肃问责,有效解决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虚报项目等问题。建立“过程监管责任制”,由县民宗局每月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规定要求和内容实施的项目,采取停止拨款、落实整改、追回资金等措施。建立“末端责任支付责任制”,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类别,明确项目资金末端支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项目资金审批单位履行监管责任。

  此外,县民宗局制定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积极联合县财政局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和问题督导制度,通过共同打造数据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检查等良性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民族发展资金常态化长效管理。

  “民族发展资金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尤为重要,我们将持续对民族发展资金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为民族发展资金高质量使用保驾护航。”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