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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无主”的节礼

资料来源: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1-02-08 03:02     浏览量:7451

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高珺岚

“这是最近正风肃纪督查中发现的一个疑似问题线索,请你组落实调查一下,相关情况作一个说明。”年关将至,我接到了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电话,随后又发来几张照片。照片显示,某小区门卫的收发处存放着几件礼品,有高档烟、海鲜礼包等,礼品上扎眼地写着接收人的电话号码。

通过浙政钉一查,“那不是我组综合监督单位一位中层干部的电话吗?难道他违规收受节礼了?这个得查清楚。”次日一上班,我和同事立即赶往该综合监督单位,找到礼品的接受人郑某。在该局的会议室,我们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对其开展了谈话。

“年节将至,最近你收到过什么礼品吗?”我们立即展开了询问。

“没有啊,之前倒是有合作单位人员送过我节礼,我当面拒收了。”

“送的是什么礼品?”

“两瓶酒,我看看通话记录……哦,上周三,我在竹屿码头当面还给他了。”

两瓶酒?这和照片里的节礼明显对不上。

“酒的事情我们会再核实。此外,还有没有收到过其他物品?”

“真的没有了,其余并没有收过什么东西……”

会不会是他本人不知情?

“这样,我们到你所住小区门卫去现场查看一下吧。”于是,我们一行人驱车,来到郑某所在小区门卫物品存放处。一开门,一股异味扑面而来,只见地上赫然堆放着三件礼品,礼品上贴有写着郑某电话的小纸条。其中一件海鲜礼包箱体已被融化的冰水浸湿,发出阵阵腐败的异味,令人掩鼻。

“不知道这是谁送的,看这样子怕是已经放了好几天了,我也没收到过什么消息。”郑某表示,“县里、单位里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如果知道我也会第一时间归还或上交,我们和业务单位之间虽然比较熟悉,但绝对不会失了‘分寸’。”经到向小区门卫询问,这批礼品已经存放三四天了,是送礼人擅自放在门卫收发处的“无主”物品,他本人并不知情。

那这“烫手”的礼品该如何处理?经咨询,郑某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现场将变质的海鲜礼包做了销毁处理,将另两件礼品上交给局机关纪委,并就此事作了情况说明报告。

 “无论这是谁送的,说明你的岗位可能是服务对象盯着的‘香饽饽’。”事后,我们趁热打铁,对郑某进行了提醒,“以后在工作中一定要准确把握岗位廉政风险,慎行岗位职责,慎用岗位之权,时刻牢记廉洁红线不能越。”

防微杜渐,遏渐防萌。纪检监察工作并非只是“猫逮耗子”,更重要的是在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制止,发挥“治未病”的作用,对一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加强监管,才能事半功倍的做好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