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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专项督查助推搭建海上安全通道

资料来源: 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日期:2021-04-20 09:04     浏览量:2813

“干得漂亮!通过你们公益诉讼部门同志的辛苦工作,终于把多年来深埋在岱山海域的这几颗‘定时炸弹’清除掉了,保障了这片海域过往船只的航行安全。”近日,随着最后一艘沉船缓缓露出海面,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在场的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人员竖起了拇指。

清除海底障碍物,给过往船只搭建海上安全通道,还要从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次专项督查说起。

去年77日,一出港油化船在岱山鱼山岛附近海域因触碰海上沉船发生重大险情。看到当地媒体报道后大,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反应、及时跟进,督促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主动走访岱山海事处,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发生海上事故后船东弃船不管,因打捞沉船主体责任归属不清,致使沉船打捞久拖不决。当下全县海域还有5艘碍航沉船因种种原因未打捞清除,且5艘沉船共计存油40.2吨。”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龚祥松表示,碍航沉船不但会对航道安全产生影响,船上存油一旦泄漏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必须加快问题解决的进度和效率。

“下一步,你们对如何确定沉船打捞责任主体有什么好的措施?有什么具体的方案?有没有明确相关进度表?”龚祥松多次与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进行沟通,督促他们进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下,岱山县检察院积极向上一级检察部门汇报该海域沉船相关情况,得到了上级检察部门对开展此项公益诉讼案件的大力支持。经过市县两级检察院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立足于“建议+磋商”方式,海事、港航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及沉船打捞方案进行会商,最终确定了海事部门作为责任主管部门。

会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再次了解事情解决进展,督促该县检察院向海事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书》,建议海事部门负责对5艘沉船的处置,尽快排除该海域船舶航行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如今,5艘沉船已全部被打捞上岸。

“岱山作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最大板块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核心区块,近年来,为油气产业链和区块链配套服务的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船舶和大型船舶企业等纷纷落户,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同时也使岱山海域安全风险有所提升。如何在护航经济发展的同时,减少、消除影响港区生产、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是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点。”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护航”工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担当和严实的作风为岱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