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贴身"监督促交通运输执法更"阳光"
“根据出租车内摄像记录和行车轨迹,驾驶员确无绕道、多收费的情况,对比你们录入掌上执法系统的核查内容,判定该投诉属于无责投诉,是准确的。”日前,在抽查多件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后,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孔宏波对该局的执法工作予以了肯定。 这是岱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中的一幕。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颁布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响应中央、省市县部署,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以督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努力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孔宏波表示。 为深入基层掌握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情况,该纪检监察组还参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与货车司机、物流公司人员面对面访谈活动,听取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诉求和意见建议,将收集到的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意见建议作为监督重点,推动交通运输部门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管职责。 在纪检监督机关的“贴身”督促下,岱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自身依法、规范、廉洁用权的重视度也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我们积极探索数字化信息技术在清廉执法中的作用,打造掌上执法系统,并将其作为今年清廉岱山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岱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目前,针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以及投诉举报中的事件核查、执法调度系统3.0中生成工单的核查等工作,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已实现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重要佐证材料100%及时上传保存,确保全程留痕和可溯管理。 “大数据手段使每一名交通执法人‘全程留痕’,执法人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成为‘透明人’,让权力在‘阳光’下变得更加清晰、透明、规范。”该负责人感慨。 数字化带来的作用不仅体现在“阳光用权”上,也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加上了一把更为牢固的“权力锁”。 “本以为要处罚,没想到教育警示后,给了我改正的机会。”驾驶员杨某感叹道。原来在8月23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山外码头检查货运车辆时,发现货车驾驶员杨某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但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且是首次被查获,于是执法人员向杨某宣传了相关法律规章,并让其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 此案件中,执法人员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以《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为裁量基准,最终对驾驶员做出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处理。在执法仪的全程记录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处理情况录入了掌上执法系统。 “全程执法记录,照片上传监督群,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小了,我们心中却更有底了。”一位执法队员如是感慨。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精准发力,相关职能部门则化监督为力量,不断推动工作提质提效,这样的工作成效是可喜的。”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执法过程更加透明,执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以深化清廉交通单元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全领域、全方位清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