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镇纪委:专项清理让村集体资金“颗粒归仓”
“不清账不知道,原来我们村还有多笔1981年前的小数额社员欠款。趁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我们要好好清理‘旧账’。”日前,岱山县高亭镇闸口一村会议室里,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翁才康一边仔细核对着集体资金账目,一边和村干部说道。
翁才康口中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指该镇纪委正在开展的村级集体为他人(单位)作担保以及违规出借集体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今年以来,岱山县高亭镇纪委以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切入点,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村(社区)应收账款全面清零。
据悉,高亭镇共有村(社区)31个,涉及面广,历年来的资金账目众多,清账任务既重又难。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启动前,该镇纪委印发《关于开展村级集体为他人(单位)作担保以及违规出借集体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在各村(社区)全面自清自查的基础上,成立专项督查小组,采取实地走访、抽查账目、明察暗访等方式展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讨、签订还款协议、司法追讨等办法,追回违规出借的资金并取消贷款担保,确保村级存量借款应收尽收、增量借款有效遏制、违规担保全面清理。”该镇纪委书记刘可杰介绍道,截至目前,涉及出借集体资金的12个村(社区)共计收回出借的集体资金540余万元,完成了应收账款的70%。
既抓当下改又抓长久立。行动中,高亭镇纪委对2名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向镇“三资”管理中心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其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细则,从管理职责、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审核管理、财务公开等方面明确45条操作规范,督促镇域范围31个村(社区)新建制度31个,进一步明确了集体资金不得擅自出借给个私企业和个人,不得向安全性较低的领域投放资金等要求。
“经过3个多月的催讨,我们大岙一村出借的村集体资金已收回60%以上。”在高亭镇村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月度例会上,该镇村村监会主任戎兆波汇报了工作进展。追回的资金又将用于何处?他笑言,将投入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如用于背街小巷监控、路灯安装等,如今相关项目已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推动村集体应收账款‘颗粒归仓’,是促进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之举。”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清理整治行动,跟进监督村集体资金规范使用的管理,护航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