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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建立营商环境领域容错免责机制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资料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期:2023-05-25 10:05     浏览量:2953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于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在未取得完整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情况下,进行容缺受理、环评批复,同意其‘水泥制品砖技改项目’开工建设。鉴于其初衷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且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现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容错免责。”近日,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容错免责案例,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营商环境优不优,干部敢不敢向前冲,会不会挑担子是关键。今年以来,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关于深化营商环境领域容错免责的试行办法》,旗帜鲜明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奋斗者”撑腰鼓劲。

  为谁容错?如何免责?是广大党员干部最关心的问题。路桥区纪委监委提出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出现失误错误、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容缺审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等8类适用容错免责情形。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前提,不以个人私利为底线,在法律法规运行的框架下,区纪委监委明确为担当者担责,为干事者撑腰,进一步激发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浓厚氛围。

  “我们以绣花功夫探索容错免责机制。”路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营商环境领域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是一项探索性工作,在制定的过程中是摸着石头过河。该区纪委监委创造性地提出将“事后容错”向“事前备案”延伸,除了常规的事后容错免责之外,区纪委监委还建立容错免责高频库,凡是入库项目,直接开通容错免责“绿色通道”,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容错”,让干部能够真正放开手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当得知区纪委监委征集容错免责高频事项时,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申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就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变更手续有关事项进行申报。今年年初,区纪委监委共收到各单位上报的24个优化营商环境容错免责高频事项申请单。期间,区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开展多轮座谈,并由区容错免责高频事项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区委组织部、区委政策研究室、区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等9家单位对高频事项进行会商评审,最终确定其中5个事项纳入第一批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

  此次通报的容错免责案例,正是纳入第一批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的内容。“我们对环评审批规划符合性项目容缺受理、容缺审核是否要担责,之前心里真没有底。现入库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变‘我要免’为‘为我免’,这就好比吃了‘定心丸’,让我们服务企业更有底气,更有干劲了。”在收到容错免责告知书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三中队负责人梁磊直言很暖心、很给力。

  “入库高频事项库并不意味着进入监督‘真空地带’,我们将对入库事项进行全周期监督检查,实时跟踪问效,及时纠正偏差。”路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容错免责,不能“一容了之”。针对事项背后的流程漏洞、制度缺陷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制发《容错免责专项建议书》进行纠错促改,将“对人容错”延伸到“促事解决”。截至目前,共督促责任单位完善涉企服务机制12起,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