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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岱山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资料来源: 县委巡察办      日期:2023-06-01 09:06     浏览量:504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总工会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总工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目前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下3个问题将根据计划时限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4个,对10人次进行约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新时代县级工会加强年建设要求,制订《岱山县总工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县级工会建设的若干举措的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在政治引领、组织功能、服务阵地、制度机制、作用发挥等分类推进。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等制度,落实党组成员联系暖促村、结对村和重点片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等暖心行动,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二)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2月27日,召开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其他干部职工列席,会上,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收获和体会;3月23日,召开县总工会党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项目和我县重点产业,依托职工技能服务中心培训阵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技术研发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焊工基础讲座、自动化操作各1期,举办“焊工安全操作、安全隐患防范”沙龙活动1期。根据工作安排,计划在在5-6举办一期安全员上岗培训,目前止已接受报名50余人;计划于9月中旬举办电工考前培训专题辅导班。

助力舟山绿色石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岱山工匠学院建设,力争年内挂牌建立工匠学院分院1家,形成“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工匠人才”三级培训体系。指导鼎盛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建设,形成以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鉴定、全员技能比武、考核测评取证,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截止目前,培训中心已先后举办管工、铆工、钳工、电工、仪表等多工种培训5期,受训人员190名。计划于6月底前挂牌工匠学院;根据年度培训安排,做好电气、管工、 铆工、钳工、电工、仪表等多工种40余期的培训考证等相关工作。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充分利用“省市级职工疗休养乡村基地”品牌,借助工会组织网络“走出去”和“引进来”,推介海岛旅游项目,今年以来已与杭州淳安工会签订职工疗休养合作意向书,参加“仙岛岱山 海上花园”2023全省旅行商岱山疗休养资源采购大会、2023年度全省工会系统疗休养工作会议,借机宣传海岛旅游。赴省总积极争取省总工会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资源,助推我县乡村振兴。计划6月底前,力争再与省内1-2家地市工会签订职工疗休养合作意向。

(三)积极统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力量,以“群团星”示范点创建为抓手,完善队伍共用、资源共享、阵地共建、活动共办的具有岱山特色的群团工作体系。通过一体化打造“党建统领、多元融入”的服务综合体、制定《群团组织服务清单》,从制度机制、功能定位上规范群团融合度。岱山县职工技能发展中心申报市级群团星示范点。组团推出“匠心红帆”“青年说”等多个品牌,开展宣传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难点,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活动;特别做好困难职工、留守群体的兜底保障,做好各类慰问活动;工青妇交友联盟举办各类交友活动;各群团联动开展“群团星•爱心托班”等。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关于“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建设,制定《2023年中共岱山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学习过程、联系基层等环节规范化建设。安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等。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把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机关党支部日常学习教育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根据班子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县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并开展季度舆情分析、年度舆情通报,切实增强县总工会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关于“关爱服务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岱山县劳模协会,对2019—2021年岱山县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和工人先锋号进行了表彰。扎实推进“劳动创造幸福勤劳创新致富”主题宣传教育,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开学第一课”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分享劳模工匠岗位故事、奋斗故事,全面深化新时代劳动教育。在春节、“五一”慰问全县各级劳模,预计共计慰问金30余万元。做好浙江省最具影响力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互评考察相关工作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申报工作。深化劳模的关爱机制,研究出台《岱山县劳动模范临时救助与慰问办法》,做实全县劳模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履职能力。聚焦职工需求、加强服务关爱、保障职工权益,在人员配备、服务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增强保障力。建立《县总工会机关干部到职工服务中心轮班坐班制》,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机关干部到职工服务中心坐班,增加人员配备,强化职工服务中心功能。在制定年度预算时增加职工服务中心预算,为职工服务中心更好地开展各类服务提供坚实保障。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五、关于“工程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委托浙江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岱山县职工技能发展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追回审核差价,并对施工单位的质保金延长到24个月返回。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10号)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得到落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规范合同签订、工程款项支付、质保等相关程序和要求。针对该问题主要负责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六、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县委、县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严明纪律规矩,规范使用公函,严格落实“一餐一结”,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账。规范自助餐券管理,落实自助餐券的购领登记及领用审批制度。

(二)严格贯彻执行《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岱山县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支部党日经费管理。规范工会活动支出,严格落实餐费标准等。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指导,主要负责人对工会、党支部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岱山县总工会工作经费专项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岱总工办〔2020〕2号)文件精神,规范补助条件、标准、拨付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针对往来款余额问题,县总工会对历年结存的往来款的项目、金额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厅字〔2021〕20号),筹备金已按比例转入对应会计科目。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募集款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性质,全款下拔县职工服务中心帐户,对照《工会会计制度》,纳入专项帮扶科目。

(三)县总加强劳模工匠技师服务队建设,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避免出现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有偿活动进行财务列支等现象。

(四)落实《浙江省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总工发〔2021〕93号)、《舟山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舟总工〔2022〕47号),加强劳模、困难职工等实物慰问的签名和签收制度。

(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交纳与管理使用的通知》(舟总工〔2020〕18号),规范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加强工会会员会费的管理与使用。针对2019年县总工会机关工会未收取会员个人会费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补收,均已入帐。并对基层工会个人会费交纳情况展开排摸,督促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好工会会员会费交纳与管理使用。

八、关于“资产出租、公款存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租金收取不及时问题,县总工会党组认真查找原因,从主客观因素上深刻分析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在未来的工作中,将规范资产出租,及时收取租金,完善租赁合同细节,规范合同签订。

(二)加强与县财政沟通,自2022年9月起,县总工会公款存放纳入县财政竞争性存款管理体系。针对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九、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执行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程序、会议记录,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及讨论等,完整规范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二)建立了《岱山县总工会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规范主席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研究决定全县工会工作重大问题时,及时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或主席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资料整理。

十、关于“民主决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县总工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十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加大“一岗双责”落实力度,加强班子成员日常廉政谈话,廉政谈话突出岗位实际,区分不同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规范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汇报履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十二、关于“大额物资(保险)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对商品、服务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询价、比价、议价等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县总工会集中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研究制定《岱山县总工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十三、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激活基层活力,提高退休老党员参与率。落实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党务台账档案建设,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不断增强支部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8年4月起违规返聘1名退休人员至2020年12月底。该人员已于2020年12月底解聘。

(二)贯彻《岱山县乡镇、县属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岱组〔2018〕87号),严格落实民主推荐与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程序,经党组讨论通过、报批任用后,规范做好股级干部提任档案。

十五、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贯彻《县总工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党组严格遵循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程序集体决策、实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书记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会议议题,并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落实“末尾表态”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会议制度,规范研究讨论和决策过程等方面的会议记录。

下一步,县总工会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80-4404688;邮政信箱: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