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镇党委关于十四届县委 第九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东沙镇所属5个村社党组织开展了巡察。10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东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东沙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巡察组指出的四方面24个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形成并下发了整改方案。对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明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一次听取汇报,研究评估现阶段整改成效,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时间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董静波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鋆,镇党委副书记江奇艇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具体整改工作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作为牵头科室,其他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 ”的原则,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对整改进度偏慢或整改不力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科室传达具体的工作内容,举一反三,带着问题深入对自身日常工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运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探索有关体系机制的完善升级,力求长效、深入推进过程完善。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7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等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社两委班子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各村社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省市县乡村振兴文件及市委、县委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理论水平。
(三)明确各村社在学习中,需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政策,提出符合本村实际的针对性措施,并积极推进落实。
二、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司基村两委班子成员逐条学习《岱山县关于规范强村公司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岱农发〔2024〕7号)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逐项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镇村联动,根据司基村实际情况,积极商讨研究合适的经营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造血能力。
(二)镇三资中心对强村公司第三方代理账目重新进行审核,目前强村公司账目已交镇三资中心整理归档。
(三)于11月5日召开司基村村民代表大会,对司鑫公司成立及运行情况向村民代表作出说明。
三、关于践行“千万工程”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以往被曝光环境问题进行复盘,发动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志愿者,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配合下拆除违章搭建约800平方米。
(二)组织各村社召开践行“千万工程”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会议,压实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三)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按照每日既定路线和区域进行日常巡查,重点关注河道水库、垃圾堆放点、农田周边等易出现环境问题的区域。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建立实时监控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迅速做出反应。
四、关于司基村一名村班子成员存在慢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镇党委对该名同志进行党内警告处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司基村党总支于11月18日召开会议,由该同志进行自我批评,同时镇党委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司基村党总支重新梳理和明确各班子成员的职责,确保每名干部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针对有村民不动产权登记申办事宜被长期搁置问题,积极推进整改,已为村民完成不动产权登记申办。
五、关于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社均已明确村级集体资产出租类合同由专人集中管理,并开展合同自查,对到期合同、未签合同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多措并举开展各类应收未收租金、土地承包款的收缴行动。
(三)镇党委已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六、关于个别村存在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社已于11月底前专题组织学习《东沙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22〕8号)《东沙镇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实施意见(试行)》《东沙镇小微工匠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严控招投标各项环节。
(二)镇党委对桥头村2名涉及工程违规拆标问题的责任人分别采取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对镇招投标中心原负责同志进行批评谈话,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三)镇招投标中心对2024年以来组织的33项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文书不规范等5项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各村社严格实行“小微工匠库”制度,村(居)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切实发挥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作用。
七、关于财务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组织村社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要求财务人员掌握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规范。全面落实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录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实施。
(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物资采购,明确大额物资采购必须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镇纪委会同镇党政办对各村社物资采购开展1次联合督查。明确各村社采购人员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必须提供相应的采购凭证和清单等票据,并按照村级采购制度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东沙社区部分工作人员全额退还未按规定发放的差旅补贴费用(337.83元),并对当时负责财务审核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泥峙村采购程序已规范到位,村级物资采购事项均由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通过,落实专人采购,明确一律经村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采购。
八、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镇党委书记对各村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再次强调基层党建和民主议事决策工作的重要性。镇党建办分别于12月3日和12月5日组织村社两委班子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专题学习。
(二)选派一名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镇机关干部担任东沙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并对其他班子进行相应调整。11月29日组织东沙社区两委班子开展“五议两公开”制度专题学习,再次梳理明确对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相关工作流程并强调工作纪律。
(三)落实基层党建规范化“百日提升”行动,开展镇对村社党务工作、会议记录等定期定向检查,制定各村社党组织“推磨互学”机制。11月13日-15日组织各村社党务工作者参加基层党务培训班,全方位加强村社工作人员对党务知识的深入了解和规范应用。
(四)强化村(居)监会作用发挥,明确村(居)监会主任需参加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镇纪委加强对村(居)监会的工作指导。强化“五事五议五办”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应用,召开民情墙院会、道地会等2次,配合召开全市现场会1次,保障村民自治权力的运行。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由镇党委书记对各村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再次强调各村社要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各村社两委班子对《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的执行规程进行专题学习。组织村社党组织书记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一肩挑”书记抓好党建、推动发展、促进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于11月30日组织各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条例,按时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各村社于12月中旬重新召开2023年度各村社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反馈情况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并严肃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规范2024年度各村社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评定标准,进一步明确评选工作要求,对受到党内纪律处分的党员追加取消当年度星级党员评选资格,对其所在党支部取消当年度星级党支部评选资格。镇党建办定期检查各村社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全程跟踪、及时纠偏。
十、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10月14日-17日期间组织开展全镇渔农村党员培训班,做好政治类课程授课和基本党务知识掌握。组织各村社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专题学习。做好2025年村级换届前期工作,编制村级换届“三张表”,形成东沙镇综合选情分析材料,完善村级主职干部后备力量表和班子后备力量表。
(二)明确党员活动工作流程,建立各村社党组织党员活动报批机制,各村社研究部署党员活动需经镇党委同意后组织开展,避免主题党日活动外包等情况出现。加强对村社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监督,完善“前期提醒、中期把关、后期审核”管理机制。镇组织口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对接汇报,进一步学习掌握党员活动开展的规范流程。
(三)明确要求各村社由专人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记录、考勤真实性,组织各村社党务工作者参加基层党务培训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由镇党建办对是否存在屡教未改问题进行定期抽查,切实提高党员参会率和积极性。开展基层党务清单化“推磨互学”行动,形成“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执行、党员发展流程、不合格党员处置、“三会一课”落实,会议记录等互学清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
(四)要求严把选优选树支部推荐第一道关卡,在推荐过程中充分结合党员先锋指数、民主评议结果以及党员个人表现,确保选优选树导向鲜明、程序规范。明确选优选树的酝酿充分性和上会必要性,要求选优选树必须经过党组织会议审查,注重考察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人选,通过民主选举评选优秀党员。镇组织口加强与镇纪委的沟通联系,确保第一时间了解党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
十一、关于桥头社区居监会监督不够规范细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镇党委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于12月3日组织桥头社区两委干部、居监委成员学习《东沙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及工作事项流程图,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二)桥头社区在支付剩余15%尾款时,扣除之前多支付的2500元工程款。
十二、关于司基村关于“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司基村党总支于11月1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问题,讨论多渠道对外公开招租事宜,目前已有两批目标客户实地参观,相关事宜正在积极洽谈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合同签订前提交镇三资管理中心,并经审核无误后签订,避免出现违规现象。
(二)采取各类措施催讨应收租金,截至目前,除1笔通过司法程序催讨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收缴。
(三)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合同签订审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已对各村社2019年至今的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无负责人签名、签订时间不合规等多项问题及时予以纠偏。
下一步,东沙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严的要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各村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把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改合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升”。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三是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对于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把巡察反馈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一改到底。坚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源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4772278;邮政信箱XXX;电子邮箱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