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亭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7月1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高亭镇下属13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高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高亭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会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全面压实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高亭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督导落实。镇党委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党委书记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由每一个被巡察村联系镇领导牵头,全程指导、督促该村落实整改责任。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21人,新制定制度1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428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2.246928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村社党组织书记参加思想理论教育培训。全镇村社党组织书记于2024年10月21日-25日参加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党建规范化建设、基层治理、村级集体经济、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全面提升村社党组织书记理论水平、政治意识、创新思维、履职能力。
(二)各村级党组织均已通过召开“两委”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要论述以及对舟山、岱山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常学常新、以学促做,为各村做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力度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村积极谋划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大峧村本年度村级经营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官山村、江南村于11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工作,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大岙一村于11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一村一策”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三、关于“践行‘千万工程’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南浦村全面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反馈中提到的农村道路旁腌菜桶随意堆放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该村已聘用两名工作人员定期对村庄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垃圾随意堆放、环境差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长效保持。
(二)江南村、南峰村积极推进村容村貌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媒体曝光内容的整改。同时落实长效管护措施,杜绝“脏乱差”现象再次出现。
(三)东海村组织开展了多轮次村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村域内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大岙二村于11月22日集合全体年轻党员对村域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点位进行了整治,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鱼山村于11月10日进行卫生大整治,进一步宣传环境整治的内容。并制定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违规发放工资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峧村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违规套取资金退回到大峧村股份经合作社账户;渔山村已于11月15日召开村两委班子及大鱼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制定工资待遇发放的切实可行性方案。
(二)官山村已于12月3日收回错误领取的务工补贴;已按照公示程序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在村公告栏公示相关清单。
五、关于“村集体资金处置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岙一村已于9月26日追回部分借款。该村将继续加大催讨力度;板井潭村已于12月3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对村集体资金定期存款情况进行详细通报。;南峰村已于12月18日召开村民(社员)代表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由村民代表表决通过。
(二)镇“三资”组织开展对各渔农村集体资金出借情况的全面排摸,对未及时归还的、有资金流失风险等其他不适宜借款情况的进行及时提醒,要求各村及时督促催还。
(三)镇纪委于11月4日组织召开全镇村监会成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监会对村级“三资”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村监会履职能力。
六、关于“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岙一村、大岙二村已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上对集体茶园进行公开招租,均无人报名,后续会通过其他渠道联系有意向人群对茶园进行招租。
(二)各村均召开相关会议,对存在的合同续签不及时、不规范,租金迟收、少收现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落实相关整改要求。
(三)各村均已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未能公开拍租的情况进行说明;各村在今后的村集体资产出租前,均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公开拍租。
(四)南峰村已制定村渔用码头使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收费标准,加强对码头管理人员的监管;江南村与振南渔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协商码头管理问题,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渔船停靠服务费收取监管。
七、关于“工程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均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工程项目明招暗定、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等事项进行说明。
(二)镇招投标中心于12月6日组织召开全镇招投标工作培训会,对村干部进行招投标相关制度学习培训,对最新的招投标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切实提升村干部对村级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认识,杜绝再次出现应招未招、违规拆分的情况。
(三)加强“三资”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审批审核细致到位,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村级财务制度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村级财务“网上审批”和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录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实施。
(二)各村均落实相关整改。板井潭村已将反馈的专项工作经费人员工资明细清单附上;高亭一村已收回多报销的差旅费;石马岙村已对反馈问题进行及时解释说明,符合相关支出制度;大岙二村已于11月12日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官山村已及时提供报销的相关原始凭证;板井潭村已附上缺少的相关凭证;江南村和南峰村已由该村联系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南浦村已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落实物资领用制度和流程,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
(三)镇纪委于11月4日组织召开全镇村监会成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监会对村级“三资”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村监会履职能力。
九、关于“对下属组织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对各村下属单位、强村公司等专项检查,加强村级下属组织的规范化运行管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各村均已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南浦村已按照上级要求对南浦村养老院进行关停,对养老院资产进行清算审计并完成注销流程;板井潭村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已同高亭镇居家养老配送餐服务中心合并停止配送餐服务;渔山村将居家养老中心账户剩余现金存入渔山村经济合作社账户;渔山村已召开村两委班子及大鱼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村属公司管理制度,并于9月份收回村新四军餐厅餐费。
十、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均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集体大额资金、资产处置、人员招录等未经集体决议的事项进行通报并表决通过。
(二)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镇村社党组织书记于2024年10月21日-25日参加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于11月13日-15日参加全县乡镇、村社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三)提升村监会对村级事务的监管水平。镇纪委于11月4日组织召开全镇村监会成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村监会对村重大事项和工程的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村监会履职能力。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均已落实相关问题整改。东海村于11月22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对未经支委会研究及预备党员本人进行票决事项做出情况说明并记录;石马岙村于11月8日召开支委会对反馈的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进行全面研究讨论并形成书面报告留存;大岙一村已完善预备党员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跟进提醒,目前预备党员的汇报材料均已按时补交;东海村已将朱柯益思想汇报归档放入党员档案。
(二)开展全镇村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培训。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于11月13日-15日参加全县乡镇、村社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三)开展近几年全镇党员发展管理情况“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绝杜绝党员发展管理过程中不到位的现象。
十二、关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均已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官山村已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塘墩村、南峰村已对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补齐完善;大岙一村已重新制定详细评定细则,明确量化指标与评议流程;大峧村严格落实评定制度,做好记录,严肃党支部评优评先;渔山村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党建相关知识的学习。
(二)要求各村党组织严格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
(三)开展对各村社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
十三、关于“支部选举程序还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村均已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大峧村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按照党支部换届规范程序执行换届工作;东海村已完善相关记录;大岙二村已对遗漏内容进行补全;江南村已对相关记录进行重新核对并补齐相关内容;渔山村加强对工作人员党务相关知识的学习。
十四、关于“村监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各村均已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大岙二村于11月12日召开村两委会议,调整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人;石马岙村于11月11日召开村监会会议开展培训,确保成员清晰知晓自身权责;板井潭村联村领导已于11月25日约谈相关人员,要求村监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工作例会、学习等详细记录。
(二)镇纪委于11月4日组织召开全镇村监会成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对村监会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村级“三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村监会履职能力。
十五、关于“南峰村临聘人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峰村已加强对村临聘人员的监督管理,避免村临聘人员工作职责重叠现象。该村负责人约谈了临聘人员,强调工作时间在岗的重要性;并解聘了工作职责重叠人员。
十六、关于“部分村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镇纪委书记已对大岙一村、东海村、石马岙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大岙一村已于11月19日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对此问题进行通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催收方案,加快收款进度;东海村于12月4日发出律师函走相关法律途径,村民应泽民目前已缴纳租金。明确所有集体房屋从下个租期起均实行公开招租;石马岙村已于11月23日召开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通报将相关房租费做坏账处理事宜。
(三)组织开展对上一轮村级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各村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下一步,高亭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抓好各级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通过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紧责任,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有力加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4488308;邮政地址:岱山县人民路88号。

